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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张小建在高技能人才座谈会上的讲话
明确方向 落实措施 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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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首先,我代表劳动保障部向对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各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的代表以及多年来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各行业、企业代表和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谈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人才工作新理念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具有历史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才工作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人才工作作出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人才工作决定》,是下一阶段指导我国人才工作的行动纲领。这些对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积极贯彻会议部署安排,把《决定》提出的相关任务落到实处。
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按照发展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促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树立新的人才观。坚决摒弃以学历和职称判定人才标准的传统观念。树立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观念。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这四个“不唯”是对人才问题的最大突破,必将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产生积极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用能力和业绩将那些没有学历和职称但是对国家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人员纳入了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对全社会产生很好的导向作用,鼓励人们真正地去提高能力,创造业绩。
要建立新的发展思想。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着眼于落实发展第一要务对人才的要求,突出抓住当前战略机遇中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极端重要性,围绕发展,确立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要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促进人才的成长,有利于促进人才的创新,有利于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并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人才工作成效的标准。
要贯彻新的工作理念。要着重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这三个环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重点,着重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要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在职学习,岗位成材。要将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纳入大教育、大培训,不仅要重视学校教育,更着重强调实践和终身学习,这与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相一致。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要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人才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专门提出人才工作观念要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对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含义。对人才来讲,以人为本,就是要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鼓励人才干成事业、鼓励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落实会议提出的目标,从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环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型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上述观点,只是我们劳动保障部学习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感想较深的几个方面。全国人才会的内涵相当丰富,希望大家在发言和座谈过程中共同学习和讨论。
二、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新要求,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人才工作决定》将高技能人才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人才工作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重大突破,既是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任务要求。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一线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操作难题的人员。劳动保障部在总结职业规律和技能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包括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目前主要分布在一、二、三产业中技能含量较高的岗位上。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国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一是初步形成了有利于技能劳动者成长的政策法规体系。《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为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加强技能劳动者的培养和使用奠定了法律法规基础。二是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技能劳动者培训体系。行业、企业培训基地以及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民办培训机构等技能培训机构不断改革调整,瞄准生产需要,加大培养技能劳动者力度。还有很多技能人才是在岗位成材。三是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考核,初步建立了技能劳动者的评价和考核体系,拓宽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四是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立技能人才表彰制度。五是依托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先后启动了机电、信息产业、电力等培训项目,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虽然近些年来劳动保障部联合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还不能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还没有形成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在大部分企业中,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开发、激励机制和环境建设有待加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具有更加特殊的重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
从重要性来看,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生力军作用。推动“中国制造”走向世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贡献。
从现实性来讲,我国7000万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只占4%左右,约280万人,传统技术行业高技能人才短缺,新兴产业和技术含量高的行业中技能岗位人才紧缺,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全国90个城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统计分析表明,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普遍供不应求。
从紧迫性来说,据测算,到“十五”末,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总量将增长20-25%,其中,高技能劳动者所占比例预计增长15-20%。如不抓紧培养一批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现代化建设将失去可持续发展的依托。
相比高层次人才,也就是高级党政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而言,高技能人才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他们是从占劳动者总数的90%的广大职工中成长起来的。因此,抓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在广大劳动者中营造“人人都可以成才”的氛围,鼓励广大劳动者勤学苦练,走技能成材之路。
为此,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为契机,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带动整个职业培训工作,逐步完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为技能劳动者铺设一条通过终身教育培训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再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为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和在生产建设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三、全面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我部研究制定了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8条措施,启动实施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并专门成立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与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联合推动这项工作。目标是从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内,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培训50万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等级职业资格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的梯次发展。完成上述任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各地区、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小组,统筹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及早动员,抓紧部署。兵器工业集团及几个国防工业的大企业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并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企业规划。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培养速度。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主体是企业。希望各大行业、企业集团建立高技能人才业务进修和培训制度,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完善名师带徒的措施,广泛开展技术练兵、观摩、研讨、攻关等活动,努力造就一支高技能人才生力军,并为高技能人才搭建发挥作用的舞台。希望各行业、企业要关心技能人才,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及其他保障福利问题。高技能人才要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不断创新,并通过言传身教、同业交流等渠道,在技能传授、推广和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施50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发挥老技师的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院校等培训基地作用,引导它们加强与企业合作,开展定单培训,更新培训手段,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效果。
三是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通过技能竞赛、练兵比武和技术创新活动,在各行业和职业领域选拔具有高超技能的人才。要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扩大表彰规模,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和企业、培训机构给予奖励,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今年,劳动保障部将扩大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奖励规模,评选表彰20名大奖和200名能手。并评选表彰一批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
四是要改进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并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要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促进高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
五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广“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做法,逐步建立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使用待遇机制。要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并逐步实现技师、高级技师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要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近,黄菊副总理在我部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情况的简报上批示,“劳动保障部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是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世纪我国人才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劳动保障部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以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社会保障工作”。这一批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很好贯彻黄菊副总理指示,以实际行动做好工作。
同志们,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团结起来,努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保证和支持。
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04年1月12日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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