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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出《关于做好〈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学习工作的函》

 
 
   

近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出了《关于做好〈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学习工作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6]37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文件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与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58号)精神,配合学习王为民等10名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开展,我部制作了《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集中展示了高技能人才的时代风采,高度概括了楷模的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以10位楷模的生动故事为主线,介绍了楷模的成才经历和高超技能,是弘扬高技能人才楷模精神的优秀读物。

各地要认真做好《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的组织学习。在技工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介绍机构、鉴定机构等单位的教室、宣传栏(橱窗)、实训场所、楼道、大厅等地方广泛张贴《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各地可结合教学安排,把《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作为技工学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德育课补充教材,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并认真学习,使学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同时,各地要把《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作为主要学习读物来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楷模学习活动。

为促进各地学习活动的开展,我部将向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一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各地要切实组织好发放工作。《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主要向技工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介绍机构、鉴定机构等单位发放,其中每所技工学校至少发放1套。《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主要向技工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学生(学员)发放。

各地如需征订以上两种出版物向有关单位免费发放,请与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晓燕(010)64924705、64919955-2088
      李 斌(010)64911344
  传 真:(010)6491134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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