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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企合作的几点思考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黄迎新

 

 

 

  校企合作,共育人才是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根本途径。这种合作方式已被我国50多年的技工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所证明,是成功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但是这种形式,自从产生就没有得到充分地发育和完备的制度保障,一直处在自发性的自我发展阶段。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保障。

  一、校企合作是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
  (一)校企合作的必然性
  校企合作是技工教育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校企合作是需求主体对技能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企业对招用技术工人的要求是好使、管用。企业岗位要求员工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一定的技能操作水平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这是对人才的要求,更是对人才培养方式的要求,校企合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这一要求,成为校企合作的客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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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李新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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