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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强化措施 竭力打造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蒋大国

 

 

 

  当今世界,已进入经济全球化、科技信息化、知识网络化的新时代。国力竞争、市场竞争,归根结底取决于科技实力、人才的优势。高技能人才技艺精湛、技术过硬、作风严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力量;具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攻坚毅力,是推进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身处生产前沿阵地、关键岗位,勤于思考、善于研究、敢于创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应对新一轮经济科技竞争、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战略举措,也是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有效途径;还是促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要从制造大国成为制造强国,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为重点,超常规、大规模、高效率地培养高技能人才,使其占技能劳动者的30%以上,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能相协调、结构合理、知识完善、素质全面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一、发挥各方优势,建立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涉及的领域广,专业性强,工艺精湛,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广泛动员各方积极参与、科学整合社会资源,才能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提高技能水平。因此,要纵观全局、统筹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着力构建全方位培养、锻炼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是科学协调发展之策、构建和谐社会之基、建设创新型国家之举,而政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谋划、组织、实施、决策和管理者,因此,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只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职能作用,才能确保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康有序、卓有成效地进行。政府主导,就是体现在组织领导、计划引导、政策导向、分类指导、及时督导。各级政府应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安国之基、兴国之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应适应需要、因地制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论证、统筹规划,不断增强计划性、科学性、前瞻性;应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健全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实行社会各方联动。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涉及各个行业、各类企业、千百万劳动者,单靠政府、企业和院校,是难以奏效,必须实行部门联手、社会联动,上下统一、形成合力。因此,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加速三个转变:即从部门主导向政府主导转变,从单一的企业自主培养向社会化综合培养转变,从自发型培养向有组织、有计划、有序的培养转变,构建社会化的培养方式。必须着眼于资源的整合,加强三个协调:即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统一、政府投入与民间投资相配套、企业培养与社会培训相结合,走合资、合作、联合培训、培养的模式。充分利用、整合大专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师资、教材、教学经验的优势和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培训实体、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设施设备的优势,加快培养进程,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层次,提高培训质量。
  三是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既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主体,又处在技术创新的前沿阵地,更具有实践、设施和人才的优势,理应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任、成为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摇篮。应适应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战略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科学有效地进行;依法完善培训制度,强化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名师带徒”;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组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难点攻关;健全技师研修制度,全面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不断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应当竭诚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上的主体作用,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在工作上予以指导,在法规上予以保障。

  二、适应市场需要,创造现代化的培养方式
  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只有遵循高技能人才的成长规律,不断创新培养方式,才能形成人才辈出、层出不穷的新局面。
  一是坚持校企合作,不断提高培养质量。一名技术工人成长为高技能人才,既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学校和企业各有所长,实行校企合资、合作、联合,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是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政府要积极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与大中企业发挥各自的师资、教材、设备、人才、经验等优势,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培训、合资办学、联合办校等方式,联手培养高技能人才,架起技能教育与技术实践、创新的桥梁,打通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双证互通的通道,打牢技能人才的技术知识、理论根基,提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是立足实践成才,逐步扩大培养规模。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的技能性、操作性、实用性,是技能人才的内在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人才的重要标志。这就必须把实践锻炼提高放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突出位置。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应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组织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克难攻坚,建功成才;定期组织岗位练兵、技能培训、技术比赛,推动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工艺、创新新技术、练就新本领,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是建立实训基地,努力提高培养层次。建立公共实训基地,融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一体,是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也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各地应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发挥本地优势,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品牌培训基地,建立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技能高、工艺精、特色明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为各类培训对象提供实习见习、操作训练、技术攻关、工艺创新、技能交流服务,打造高技能人才锻炼、培养、成长、提高的平台。

  三、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因素。只有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基础、企业筹措为主体、社会融资为补充的来源多渠道、稳步增长、结构合理的投入机制和管理规范、监督有力、使用科学的管理机制,才能为高技能人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更是造福社会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财政必须予以重点保障。各级应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财政预算制度,将技能人才教育、培训、研发、评先、表彰经费及师资培训、教材开发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的需要,并要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建设的财政投入动态增长机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提高财政投入额度和比例。城市教育费附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国债资金等,应重点优先向高技能人才培养倾斜,不断改善技能培训的条件和设施,扩大培训规模。
  二是要落实企业投入。要强化企业投入的责任,增强企业投入的刚性。所有企业都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具体比例应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类型、职工技能结构确定,一般不得低于职业教育经费的40%。对于无能力开展高技能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技能培训和服务。
  三是要鼓励社会投入。各地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国外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培训产业;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提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各界、海外人士,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培训等综合系列服务,不断拓宽筹资、融资渠道,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突出技能水平,完善科学化的评价体系
  科学评价、严格考评,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技能人才鉴定、培养、使用、提高的基础。各级应建立健全评价标准科学、评价方式优化、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机构健全的政府主导、考评结合、社会公认的职业化、智能化、社会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一是要完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既是衡量高技能人才的尺度,又是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导向。因此,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必须科学、规范。应坚持以创新精神为导向,以专业技能为重点,以贡献和实绩为基础。既要有统一标准,又要因业制宜,有所差异;既要突出技能水平,又要体现职业特色;既要体现创新能力,又要注重综合能力,把实际操作能力、攻关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考评、鉴定的重要标准。
  二是要优化评价方式。评价方式,直接关系到评价的水平和实效,应积极推进评价方式智能化、科学化、社会化、网络化。各地应按照技能种类和等级,分别建立健全各类各级高技能人才考试、评价题库,运用计算机,现场随机抽题,模拟操作,微机评分,确保考评的公平性、规范性、科学性;考评队伍应实行职业化、社会化,由本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知名人士、高级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名师组成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确保考评的独立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规范评价程序。程序的规范,直接影响评价的效果和质量,应切实把好三个关键环节。其一,要把好标准的认定关。要坚持专业技能与工作业绩相统一,岗位要求与国家标准相衔接,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一致,做到有利于促进高级技能人才的知识更新、结构完善、技能提高,创新精神培养,锻炼培养一大批复合型的高技能人才。其二,要把好考题的审核关。应普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突出实际专业技能水平,着力于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彻底改变考评内容与考评专业技能脱节的现象,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实力。其三,要把好考试结果验收关。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的行业以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考评。要强化专家现场考评和面试答辩,真正让那些有实践经验的“行家”、“里手”、具有绝活绝技的技术带头人、关键岗位的业务骨干、技术能手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促使他们脱颖而出。

  五、优化社会环境,实施系列化的激励政策
  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既要靠培养,也要靠激励。要加快建立以企业岗位薪酬制度为主要形式、政府技能人才奖励表彰为重要手段,待遇标准与业绩贡献相统一,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是要坚持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完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在工资分配上,要拉开工资档次,重点向技术岗位(工种)、高级技术工人倾斜,体现其贡献大小、工作强度、技术水平和岗位职责。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不应低于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水平,并对作出重大贡献、具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其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成果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在福利待遇上,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比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岗位津贴、住房优惠、差旅补助、城镇落户等优惠待遇。在社会保险上,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的基础上,为高技能人才办理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政府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标准时,应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二是要坚持培训与使用统一,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的聘任制度,发挥他们在解决技术攻关、实施精品工程、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发挥其在参与重大生产决策、组织工艺革新、技术攻关项目上的领头人作用,真正使高技能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平台、发展有空间、贡献有奖励。
  三是要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完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要完善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凡获得技能大师、高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应由政府颁发证书、奖章,并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和精神鼓励,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和创新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发明创造成果命名制度,对具有创造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先进操作法等成果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本人名字命名、予以奖励。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资金,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资助,民间捐赠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表彰奖励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

  各位专家学者,湖北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交通便利、人才荟萃的大省,不仅是我国传统的重要工农业生产基地,还是当今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之地,工业门类齐全,科技力量雄厚,教育事业发达。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在中直部办委的热切关心、积极扶持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实施科技强省,走新型工业化之路,基本形成以电子信息、生物化工、新型材料、汽车制造、电力开发、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产业为支撑,多位一体、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经济发展格局,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这次高技能人才国际论坛的举办,为我们向各位专家学者学习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们一定虚心学习借鉴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科学建议和对策,加强与各国朋友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进友谊、促进共同发展;也真诚欢迎各位专家学者为湖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献计献策,到湖北考察访问、观光旅游!

  摄影:李新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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